示例一:选《阿长与 山海经》》。 这篇文章通过记叙“我”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几件事,刻画了一个淳朴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。 鲁迅对她的“爱”表现得很明显,从文中“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,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,一见面,就将一包书递给我”(这是“我”渴求已久的绘图的《山海经》)、“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,别人不肯做,或不能做的事,她却能够做成功”等可以看出。 另外,鲁迅的“憎”在文中也是多次提到的,例如“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,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,还竖起第二个手指,在空中上下摇动,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”;再如大年初一时要按照她的规矩说那些吉利话等,“都是些烦琐之至,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”;再如在知道她谋害了“我”的隐鼠之后,“我”“就极严重地诘问,而且当面叫她阿长”。 这些事件都能表现鲁迅对阿长“憎”的情绪。
示例二:选《藤野先生》。 这篇文章回忆了鲁迅在日本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的留学生活,文章主要描写了藤野先生和清国留学生,其中就表现出鲁迅明确的“爱与憎”。 例如写藤野先生,讲他用红笔帮“我”添改讲义,在得知“我”要放弃医学时的失落,离别时送“我”照片等事件,让鲁迅多年之后依旧感慨“我总还时时记起他,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,他是最使我感激,给我鼓励的一个”,这是鲁迅“爱”的体现。 另外“憎”的部分主要是写清国留学生,例如写他们盘着辫子赏樱花、学跳舞等丑态,鲁迅对此深恶痛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