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先画出庄园的大致范围轮廓。
2. 在庄园内标注出以下部分:
宅院、教堂、磨坊、仓库等建筑物。草地、牧场、森林。
耕地部分:
领主自营地(保留地),用特定符号(如斜线阴影)表示。
教会领有地,用另一种符号(如点状阴影)表示。
农民(自由的平民和农奴)份地,用第三种符号(如空白或简单线条)表示,
且每部分都分成若干条状(条田形式)。
体现出农奴为领主耕种自用地(可画一些农民和牲畜在领主自用地劳作的简笔画示意)。
标注庄园法庭相关(可简单画一个小房子表示法庭,说明全体农奴须参加,
领主或管家主持等)。
若有绞架(根据材料一,有的庄园设有),也在庄园合适位置画出并标注。
这样就绘制出了一个大致体现中世纪西欧庄园生活面貌的示意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