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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5和7都是35的因数(因为都能整除35)。5和7也都是35的质因数
(因为它们本身是质数,同时又是35的因数)。
(2)3和9都是27的因数(因为都能整除27)。只有3是27的质因数,9不是质
因数(因为9是合数,不是质数)。
分解质因数:$9=3×3$ ,$16=2×2×2×2$
$25=5×5$ ,$30=2×3×5$
(1)13、23、43;(2)5;
(3)17、37、47;(4)19、2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