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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
A
$\pm 3$
解:
小明在天文、历史、地理三个专题的总成绩为:
$85 \times 3 = 255$(分),
小明在文学、艺术两个专题的总成绩为:
$80 \times 2 = 160$(分),
小明这五个专题的总成绩为:
$255 + 160 = 415$(分),
所以,小明这五个专题的平均成绩为:
$\frac{415}{5} = 83$(分)。
答:小明这5个专题的平均成绩是83分。
(1)解:
$A$的平均成绩为$(72 + 50 + 88)÷ 3 = 70$(分);
$B$的平均成绩为$(85 + 74 + 45)÷ 3 = 68$(分);
$C$的平均成绩为$(67 + 70 + 67)÷ 3 = 68$(分)。
因为$70\gt 68,$所以$A$被录用。
(2)解:
$A$的总成绩为$\frac{72× 4 + 50× 3 + 88× 1}{4+3+1} = 65.75$(分);
$B$的总成绩为$\frac{85× 4 + 74× 3 + 45× 1}{4+3+1} = 75.875$(分);
$C$的总成绩为$\frac{67× 4 + 70× 3 + 67× 1}{4+3+1} = 68.125$(分)。
因为$75.875\gt 68.125\gt 65.75,$所以$B$被录用。
【解析】:
本题考查样本方差的意义。
样本方差是用来衡量样本数据与其均值之间的偏离程度的。
方差越大,说明样本数据与其均值的偏离程度越大,即数据的波动越大;
方差越小,说明样本数据与其均值的偏离程度越小,即数据的波动越小。
因此,样本方差的主要作用是表示样本的波动大小。
同时,由于样本是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,所以样本方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总体的波动大小。
A选项:估计总体的平均水平通常是样本均值的作用,而不是样本方差。故A选项错误。
B选项:表示样本的平均水平同样是样本均值的作用,不是样本方差的作用。故B选项错误。
C选项:虽然方差确实可以表示数据的波动大小,但样本方差更具体地是表示样本的波动大小,并据此估计总体的波动大小。直接称其为表示总体的波动大小略显片面,因为样本方差是基于样本数据计算的。故C选项错误。
D选项:这个选项准确地描述了样本方差的作用,即表示样本的波动大小,并据此估计总体的波动大小。故D选项正确。
【答案】:
D
解:设原数据为$x_1,x_2,\cdots,x_n$,平均数为$\overline{x}$,方差为$s^2$,非零常数为$a$。
原平均数$\overline{x}=\frac{x_1+x_2+\cdots+x_n}{n}$,新数据为$x_1 - a,x_2 - a,\cdots,x_n - a$,新平均数$\overline{x}'=\frac{(x_1 - a)+(x_2 - a)+\cdots+(x_n - a)}{n}=\overline{x}-a$,故平均数改变。
原方差$s^2=\frac{1}{n}[(x_1 - \overline{x})^2+(x_2 - \overline{x})^2+\cdots+(x_n - \overline{x})^2]$,新方差$s'^2=\frac{1}{n}[(x_1 - a - (\overline{x}-a))^2+\cdots+(x_n - a - (\overline{x}-a))^2]=s^2$,故方差不变。
答案:A
【解析】:本题主要考查了平均数的计算以及加权平均数的计算,通过这两种计算方式来确定录用人选。
(1)根据平均数的计算公式:平均数 = 总和÷个数,分别计算三名候选人三项测试的平均成绩。
对于候选人$A$,其三项测试成绩分别为$72$、$50$、$88$,则平均成绩为$(72 + 50 + 88)÷ 3$。
对于候选人$B$,其三项测试成绩分别为$85$、$74$、$45$,则平均成绩为$(85 + 74 + 45)÷ 3$。
对于候选人$C$,其三项测试成绩分别为$67$、$70$、$67$,则平均成绩为$(67 + 70 + 67)÷ 3$。
比较三人的平均成绩,平均成绩高的将被录用。
(2)根据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公式:加权平均数 = 各数据×各自权重之和÷权重总和,这里创新、综合知识和语言三项测试成绩按$4:3:1$的比例计算总成绩,即权重分别为$4$、$3$、$1$,权重总和为$4 + 3 + 1 = 8$。
分别计算三名候选人的加权总成绩:
候选人$A$的加权总成绩为$(72× 4 + 50× 3 + 88× 1)÷ 8$。
候选人$B$的加权总成绩为$(85× 4 + 74× 3 + 45× 1)÷ 8$。
候选人$C$的加权总成绩为$(67× 4 + 70× 3 + 67× 1)÷ 8$。
比较三人的加权总成绩,加权总成绩高的将被录用。
【答案】:
(1)解:
$A$的平均成绩为$(72 + 50 + 88)÷ 3 = 70$(分);
$B$的平均成绩为$(85 + 74 + 45)÷ 3 = 68$(分);
$C$的平均成绩为$(67 + 70 + 67)÷ 3 = 68$(分)。
因为$70\gt 68$,所以$A$被录用。
(2)解:
$A$的总成绩为$(72× 4 + 50× 3 + 88× 1)÷ 8 = 65.75$(分);
$B$的总成绩为$(85× 4 + 74× 3 + 45× 1)÷ 8 = 75.875$(分);
$C$的总成绩为$(67× 4 + 70× 3 + 67× 1)÷ 8 = 68.125$(分)。
因为$75.875\gt 68.125\gt 65.75$,所以$B$被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