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:$ (1) $前$8$次指针所指数字的平均数为
$\frac {1}{8}×(3+5+2+3+3+4+3+5)=3.5$。
$ (2) $有可能。
$ $因为这$10$次指针所指数字的平均数不小于$3.3$,
且不大于$3.5$,
所以这$10$次指针所指数字之和应不小于$33$,
且不大于$35$,
而前$8$次指针所指数字之和为$28$,
所以后$2$次指针所指数字之和要满足不小于$33-28=5$,
且不大于$35-28=7$,
即第$9$次和第$10$次指针所指数字之和不小于$5$,
且不大于$7$。
画树状图可知,共有$16$种等可能的结果,
其中所指数字之和不小于$5$,且不大于$7$的结果
有$9$种,
所以所求概率为$\frac {9}{16}$。